辽源市经合局本着“问需于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合作空间,搭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围绕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开展招商工作和项目对接。市经合局加大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欧美、亚太等重点区域招商引资力度,紧盯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公司及国内外五百强、民营五百强等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高精铝加工、冶金铸造、纺织袜业、汽车零部件、医药健康、矿山装备制造、建筑机械、软件八个产业集群规划,围绕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开展定点定向招商。同时,通过组织各类民营企业开展域外、境外招商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拓展合作领域和发展空间,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有需要寻找资金或技术及相关人才的民营企业,我局将对项目进行包装,并在各种对接、洽谈等招商工作中对外宣传推介,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
加强区域合作,促进民营经济外向发展。重点加强民营企业与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中国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各种展会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参会参展。进一步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技术和产品,洽谈企业合作项目,为民营企业嫁接改造、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等提供支持。
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提升民营经济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要素集聚,提高承载功能。引导民营企业进区入园,同时,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孵化、培育民营企业加入产业链条,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
支持外来投资民营企业组建商会。为提升外来投资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和凝集力,方便投资者之间相互交流,形成商帮,共同发展,从而带动更多的相关区域企业落户辽源市。市经合局将根据外埠企业在辽源市投资情况,组建浙江、广东、福建、山东、辽宁、河北等商会。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异地各大商会的联系,争取外埠商会在辽源市建立地区商务分会。对于有意向在辽源市成立商会的,市经合局将协助办理成立商会的相关手续,并扶持其开展工作,帮助其组织相关活动。
发展壮大全民招商队伍。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已落户辽源市的企业集聚作用,引进上下游或相关联企业;鼓励全民招商,鼓励市民借助在域外或境外生活、工作的亲属或朋友资源开展招商。对做出贡献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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