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巧合的是,她正坐在路边乞讨,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男子不作任何解释,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
面对指责男子跪在地上沉默不语
出了新模范马路地铁站,沿着中央路向北步行约100米,一家名为秋水伊人的服装店边围着10多个人,有的站着有的蹲着,从人缝中,现代快报记者看见了照片中的那个小女孩,昨天她穿着一套绿色的衣服,但是全套衣服几乎没有一块地方是干净的。孩子笑眯眯地望着路人,似乎并不怕生,她的身边则跪着一个赤裸上身的中年男人,低着头,身前还放了一个塑料脸盆,里面有10多块零钱。很明显,他们俩正在乞讨。
围在他们身边的人,几乎都在这附近做生意,看了现代快报的报道后,觉得十分气愤。因此昨天一发现两人,便围了上去,在附近经营水果店的老刘说:“太过分了,说是自己的女儿,怎么忍心让她光着身子躺在地上,这哪配做一个父亲?”另一位市民接上话说:“他说是父亲就是父亲了?要不是有个孩子在身边,谁会给他钱,他身强力壮的,干什么不好,竟然带个孩子要饭,真是丢人。”
不过,任凭大家怎么说,这个男人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连头都不抬一下,只是在群情激奋时,才用家乡话低声说:“这是我的孩子。”
面对救助一口回绝:“不去、不需要”
说话间,南京市社会救助站的几名工作人员赶到,工作人员一到便拿出了换洗的衣服、面包和矿泉水,见到有人递上吃的,小女孩立马伸手接了过去。
“你带着小孩跟我们去救助站吧,那儿有水有吃的,也不用在这儿晒太阳。”
“不,我不去,我不要救助。”
“你不顾自己也不能不顾小孩啊,我们先带她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
“我不会去的,小孩也不去。”
就这么僵持了近半个小时,不管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怎么劝说,这个男人就是低着头,嘴里始终重复着“不需要救助”,此外一言不发。
在一旁经营餐饮店的小徐说:“他在这有五六天了,我们平时看孩子可怜,就给她一点吃的,哎,有时候还看见她叼着根烟,真是心疼啊,这么小的孩子就有烟瘾,怎么得了?”
据了解,发现小女孩有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后,有市民就以怀疑小女孩被拐为由,拨打过110报警,“警察是来过了,也查过这个男的身份证,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昨天,中央门派出所将老周和晓晓定性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送往了城警五大队。记者了解到,城警五大队将详细调查老周和晓晓的身份,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这两天将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
父亲老周 职业乞讨人员只想享福不愿受累
现代快报记者尝试着和他聊了聊老家的情况。
他叫周崇高,今年46岁,江苏泗洪人,老周说:“我有困难,我有很多困难。”老周称有两个孩子,带在身边的是小女儿,今年6岁,老家还有一个8岁的儿子,老婆在四五年前跑了。“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我和我女人也没结婚证,现在家里没房了,只有3亩地,租给了别人,每年1000块钱左右的租金不够生活,这才出来要饭。”
能不能取消老周的监护人资格?
老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那么他还能作为晓晓的监护人吗?一旦老周的监护人权利被剥夺,晓晓就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了。
对此,项斌表示这也比较困难。“监护人法定就是父母,现在她母亲失踪多年,晓晓又没有户籍所在地,那么,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这是关键。”项斌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老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带着晓晓可以拒绝救助,因此,晓晓的问题确实比较难办,项斌说“这确实是个盲区,各个部门看似都能管,但也都不好管。”
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去管?专家认为:警方应该主动介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表示,虽然各个部门都不好管,但不代表不能管,这种情况警方完全应该介入。邱建新说:“从社会救助的角度来说,老周确实可以拒绝,但是让晓晓不接受救助,就完全不行。”邱建新认为,晓晓是未成年人,理应受到家人和社会关爱,但是老周的行为,已经明显暴露出他监护不力,“利用孩子赤身裸体赢得同情,以致多赚钱,这种没有羞耻心的行为,怎么能让他继续对孩子负起责任?”邱建新说,“警方应该率先介入,孩子的监护需要强制措施,不能明明看着一个孩子受到如此屈辱,还以他们有父女关系为由不闻不问,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孩子的抚养和成长,社会完全可以担负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