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百洪村十八组村民周先生反映投诉,自己先后苦跑5个月往返当地计生办与派出所之间办理小孩上户口事宜,却屡屡被拒绝办理。10月12日,经过记者采访调查后,当地派出所同意为其办理上户口手续。
周先生介绍,他孙子于去年11月22日出生,因儿子与儿媳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春节才回家,所以小孩上户口的事情就落在他身上。
今年5月,他前往当地燕矶派出所领取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在填完表格,整理好相关资料复印件,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时,却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告之上户口前,需先到当地计生办审核,签字盖章方可办理。而计生办则要求小孩母亲必须上环,并提供医院的上环证明,否则不予签字盖章不审核通过。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孙子属于头胎,有当地计生办核发的《生育服务证》(即 《准生证》),还有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提供的上户口证明。按照规定,新生婴儿上户口理应由派出所负责,但派出所偏偏需要计生办审核签字盖章。因儿子儿媳在外打工不在家,计生办口口声声强调非要他儿媳上环,才能给他的表格签字盖章。
周先生无奈的对记者讲,眼看孙子即将满一周岁,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新生儿超过一周岁上户口,之前填写的表格作废,需整理资料重新填写申报。目前,自己已为孙子上户口的事奔波数月,当地派出所与计生办之间相互推来推去,始终没有结果。
记者在周先生提供的一叠材料中,看到了他孙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儿子儿媳的《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身份证》,还有一张《鄂州市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其中该表格第二页中的计生部门入户通知单一栏为空白。
当日,记者驱车来到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计生服务站,本应是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却发现大门紧锁无一人办公。随后,记者电话采访燕矶镇计生服务站负责人邵磊。邵磊解释道,他们的工作都是按照程序办理的。
鄂城公安分局燕矶派出所所长夏火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要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审核。夏火祥在查看周先生的相关资料后,表示可以跟计生部门沟通,为其上户口。随后,该所为周先生孙子办理了上户口手续。
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朝阳称,新生儿都必须无条件为其上户口,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至于有没有超生一律采取先入户后通报的原则。
鄂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杜主任介绍,农村头胎新生儿上户口,按照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女方应自行选择节育措施,但不作强制要求。基层计生部门以上环作为要挟条件,阻扰群众上户口,属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杜主任又称,上户口是公安机关的事,跟计生部门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