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公证队伍的管理,促进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德州市司法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2013年度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考核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二O一三年度全市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是严格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和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制订详细考核计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考核标准。做到考核标准细化、量化,保证考核工作严肃进行,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公平、公正。通过考核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一年来在执业活动、公证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对公证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公证质量, 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三是严格考核程序。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进行量化评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严格程序、工作扎实,确保公证年度考核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