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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 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图文)

时间:2013-05-08 10:07:32  来源:中国城市文化传播网  作者:吴红雅/本网编辑 风痕

本网讯  安徽省淮北市作为中部地区一个重要的食品加工生产基地,每年有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吨的食品源源不断地从淮北产出流向全国各地群众的餐桌,多年来从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2013年中国淮北食品工业博览会”前夕,记者就淮北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保证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等问题,走访了安徽省淮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和有关职能监管部门。

领导重视:健全食品监管体系

 淮北市曾是一座经济单一,以煤炭生产著称的工业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转型成功,淮北市建立起了多元化的经济体系,尤其是农业及深加工食品工业产业迅速崛起,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淮北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整个淮北市的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自身的安全和健康是食品加工、生产业的第一要素。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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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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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局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辉等督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淮北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为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府成立了由市长为主任、4位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3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建立健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体制建设、经费投入、实验室建设等问题。并多次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和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辖一县三区政府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职责。

与此相应,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淮北市食安办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政府统筹、部门分工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在乡(镇、街道办)设立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乡(镇、街道办)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

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承担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事故查处及餐饮服务监管等职责,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

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民委员会(居委会)主任担任。

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食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人员担任。

至上而下的食品安全领导、监管体系不仅显示了淮北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且有力地推动淮北市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形成。 

 

协同联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淮北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及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分工把关,恪守其责。

针对特别容易出现监管盲区的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进行明确标注,重点监管,并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了行政机关和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要求,制定并逐步强化了畜禽养殖扶持政策,以鼓励畜牧业生产方式由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采用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以支持和鼓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商务部门加强了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生猪进场验收、来源登记、质量检验、出厂流向记录和问题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合格并出具合格证章,严厉打击出厂(场)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行为。

此外,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以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力量集中突击检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和设施、屠宰或往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

质监部门则严格按照许可规定审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把生产准入关。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制度,严禁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等不合格原料肉制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进行突击检查,严查非法加工“黑窝点”。

工商部门则通过严格和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督制度,督察肉制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建立、落实了进货证、票、台账查验制度。同时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对各类经营肉和肉制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清理检查,严厉查处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假冒伪劣肉品以及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打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强化了对出口备案养殖场和出口备案屠宰加工、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备案养殖场动物疫病、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严防无检疫合格证明或者疫病、农兽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不合格的动物用于屠宰、加工出口肉类产品,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以及以非备案养殖场动物冒充备案养殖场动物提供给备案企业等行为。

上述全方位整个链条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食品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和漏洞。

 

宣传培训: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从《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淮北市、县区两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便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对县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贯彻力度。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集中学习、会议代训、外出考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的培训共计45班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提高了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

市食安办还编印了食品安全宣传册2万余份,向社会免费发放;在《淮北日报》刊登了20余期食品法律法规相关文章和报道。通过各种形式的集中培训学习使淮北市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及监管部门能够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要义,并正确运用该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通过举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三是开展多途径宣传。通过媒体播发、开辟专栏、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近两年,开展城区街头和农村集市咨询服务活动8次,发放资料5万份,接受现场咨询4000多人次;发动企业设立栏52个,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8次,组织媒体交流座谈会4次,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2400余人,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刊登和播放各类信息50条,张贴食品安全公告2万余份。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了食品科学知识,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已经在淮北市蔚然成风。

 

源头监管: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淮北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重视从源头监管,尤其是在畜牧养殖、食品制作加工的源头环节,坚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常抓不懈,多次展开打击食品生产中滥用添加剂不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此,淮北市食安委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即坚决依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

其主要任务是:在种植业领域,严厉打击在种植业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及各类违法非食用添加物;在畜牧业领域,严厉打击畜产品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行为,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行为,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瘦肉精”饲料行为;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资违法行为;此外,强化兽药质量抽检,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使用违禁药品。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食品调味料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监督其严格原料采购和入厂把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销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品店等重点场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在餐饮服务环节,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监督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

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在食品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可能添加于食品的药品。

在畜禽产品屠宰环节, 严把屠宰关口,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落实消毒、化验室检测、屠宰加工及产品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屠宰进、出厂(场、点)台账制度,落实入市肉猪的证章制度;开展生猪屠宰企业(点)“瘦肉精”抽验,督促其对不合格生猪和肉品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严厉查处屠宰“瘦肉精”生猪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行为。

在整治工作中,对食品违法行为敢于“出重拳”,仅2012年,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执法车辆4200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厂家、小作坊950家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2200家次,各类食品经营企业8900家次,餐饮食堂和饮食摊点6500家次;取缔无证经营企业7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抽检5000多批次,查获销毁食品生产原料510公斤、过期“三无”食品743公斤、肉制品158公斤。

通过整治,全市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现状得到极大的改善。

 

惩戒违法:全环节排查监管

    在进行专项整治和常规监管的同时,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使用法律武器,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各领域各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

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重点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

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乳交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加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在食品销售流通环节,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假冒伪劣、“三无”小食品等违法违规问题。

在餐饮服务环节,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严禁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储存和食用亚硝酸盐。

为共同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淮北市食安办制定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了联席办公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并协调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近年,全市食品安全行政机关共移交了7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并由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共刑事拘留17人、其中逮捕8人,移送审查起诉13人。

 

加强监管:食品安全日常督查

淮北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加大监督检测频次。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突击暗访等手段,并加大了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

仅去年,淮北市共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877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抽检各类食品样品20318组;行政许可总数5388件;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价值21万元;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者8户;行政处罚案件为228起,罚没金额共计为73.09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7起。

综上所述,淮北市作为一个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从未出现食品安全质量事故,这和淮北市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得力、得法、监管到位是分不开的。

淮北市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把食品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可圈可点,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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