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建筑是城市的身体。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历史长河滚滚而过,给一座又一座城市留下了诸多文化印记。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老建筑、老街区,作为城市的“有形历史”,展示着其一脉相承的味道和“腔调”。“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如果没有这源远流长的历史文脉,城市便成了无根之木,再繁华新潮也没有了灵气和“来处”。“白雪镶红墙,碎碎坠琼芳”,这说的是风雪中的故宫,有着无限神秘色彩的紫禁城;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这形容的是温柔婉约的苏杭;锤峰落照、热河览胜,这自然落脚在避暑胜地承德……正是古建筑、老街区,一个个独一无二的文化坐标作为记忆传承着城市的气度和底蕴,讲述着历史风尘中的沧桑往事。
然而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老城区、老建筑、老民居等的存在和保护,似乎又与城市气韵的更新迭代摩擦出不和谐的音符。特别是一些老城、老街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古旧破败,与日新月异的新风景、新容颜、新规划格格不入。因此,几年前,各地的拆迁改造比较多、规模也大。然而,对老建筑、老街区一刀切地拆掉重建,很容易出现“千城一面”的尴尬局面,极大地伤害了传统、记忆和乡愁。盲目攀比,争当“第一楼”,胡乱山寨“洋建筑”,“重新城、轻老城”“拆真古迹、建假古董”,使得很多地方出现不伦不类、不中不西的乱象和怪象。好在,如今历史文脉传承的意义被越来越多的人看重,政府的角色在变,治理的模式在变,如何实现更人性化、更可持续地推动老建筑保护和旧城保护治理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旧”与“新”,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对立统一关系。处理好这一矛盾,需要把握好“度”,既不能过度开发使文物难以存续,也不能打着保护的旗号哪都“不许碰”“不能动”,使其丧失活力。只有在尊重文物基本属性和传承规律,保护其完整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才是硬道理。
其次,要科学规划,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一方面强化“活化”意识,让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同时,也要重视“原住民”的感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让更多居民愿意让古老遗产留下来并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参与者。另一方面,坚持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思路,在延续历史气韵的同时,用新方法、新手段讲好历史文化故事,使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优势。
此外,还要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只有让保护利用古老文化遗产的成果惠及更多人,让城市文化品位的提升与人的发展有效互动,才会提升城市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更热爱历史遗产,从而形成人与历史、与自然、与城市和谐相处的良性循环。
一个民族需要有民族精神,一个城市同样需要有城市精神。没有大雁塔的西安、没有西湖的杭州都是不可想象的。宜居城市,需要文化遗产与人和谐共处,需要更多的人对传统文化和历史文脉的敬畏和尊重。只有从一砖一瓦、一花一树出发,从一条老胡同、一座老民居做起,不大拆大建、不急功近利,用微改造等“绣花”功夫,为“老宝贝”重新聚拢起人气和名气,才能让普通城市居民找到对其历史根脉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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