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文明无锡
日前,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是无锡首次颁布的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专项法规,将于2019年3月5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需要,也是无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需要。
《条例》分为六章共52条内容,为市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
1、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工作机制等内容。
2、第二章《文明倡导》从公民个人与机构团体两个方面进行倡导。《条例》第八条8项内容侧重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倡导公民的文明行为。《条例》第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是倡导、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文明行为,比如表扬奖励、录用优先、困难帮扶、捐献鼓励、提供爱心便利服务等,机构团体要率先倡导、率先示范。
3、第三章《重点治理》,明确了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十项内容,为配合这十项重点治理,设置了重点监管、联合执法、信息提供、劝阻举报等措施。
4、第四章《职责监督》,这一章主要涉及两块内容。一是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比如教育、公安、城管、文化及旅游、信用等。二是监督,主要采取了绩效考核、创建考评等。
5、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对十项重点治理内容的行政处罚与法律处罚措施。
6、第六章《附则》规定《条例》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是完善无锡文明行为促进法律体系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无锡相继对市容环境、城市绿化、诚信建设、养犬管理等方面出台了若干部有关文明行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但从上述部分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的监管乏力、执法不严、缺少统一协调等问题。通过制定《条例》,建立与完善文明行为促进的工作机制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范性,强化文明行为促进的执行力度,为鼓励促进文明行为、劝诫处罚不文明行为提供清晰、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对于弥补无锡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立法的空白,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是一个探索性的机制。这些年,个别不违法现行法律的不文明行为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有效的阻断机制,一经舆论发酵和扩散,就会对社会公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准则带来冲击,形成负面示范效应。从行为心理学来看,大部分人普遍是向上向善的,但如果极个别人肆意向下向恶并得不到阻止和制止,就容易产生“破窗效应”,冲击社会道德基准。建立这样一个机制,就是在这样的事件发生后,一旦找不到现行法律的依据,就通过召集社会公众、媒体记者、道德模范等对事件进行集中评议,发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众共有道德准则、符合城市文化价值的道德倡议,及时、迅速向社会公布,有效引导社会道德导向。
图片来源:文明无锡
重点治理的十项内容主要来源于无锡市“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评议活动,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确定的。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具有共性的不文明行为。当前社会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很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人群都有各自不同的反应强烈的不文明行为,《条例》之所以确定这十项重点,主要来源于大部分市民群众的共同呼吁,普遍对这十类行为比较反感,认为需要重点整治。二是执法资源的有限性。从长期的实践经验看,抓好不文明行为治理,不能搞一线平推、全面开花,必须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重点突破,才能确保效果。为重点治理这十个不文明行为,我们设置了重点监管、联合执法、信息提供、劝阻举报等措施,确保这十项重点治理能够在一段时期内取得扎实成效;并通过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动态调整,结合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对相应的不文明行为采取严厉整治手段,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从而带动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这一《条例》出台是无锡精神文明建设史上首部法规,要把这一《条例》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行为规范和有效遵循,必须在施行宣传、执行落地上花大力气、下狠功夫,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才能确保《条例》成为有牙齿的法、有效率的法。我们拟在下一步对《条例》施行宣传和执行落地上采取以下举措,主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解读。通过组织媒体、落地活动、公益广告等,让《条例》直接走向群众。二是注重专项整治。2019年每个季度,我们将会同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围绕《条例》重点治理清单的10项内容。三是注重激励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民文明行为红黑榜”,将因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的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入个人信用积分。四是注重完善机制。适时建立《条例》施行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条例》执行的形势、问题及对策,推动《条例》成为全体市民人人知晓、个个遵守的一部法规,让无锡真正成为一座文明之城、魅力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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