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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万元罚款不足保护地下文物

时间:2014-01-08 09:34:38  来源:财新网  作者:

今后,要在北京开工建设大型建筑项目,必须先摸清地下文物保护情况。否则,开发建设单位可能被处一万至三万元罚款。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张杰担忧称,最高3万元的罚款,不足以威慑开发商,很难保证政策有效执行。

近日,《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从31日起施行。张杰指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保护北京的地下文物具有重要意义。到底如何平衡开发商与文物保护的利益关系,尚有待出台后续法规予以明确。

旧城内用地超15亩须先勘察文物

根据《管理办法》,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在施工前报请考古勘探。

具体而言,在北京旧城范围内,建设总用地面积超一万平方米(约1.4个标准足球场)的工程,在施工前,开发、建设单位应报请考古调查、勘探。在旧城外,建设总用地面积超二万平方米的工程,也需报请勘探。

旧城,一般是指北京二环路以内的城区,面积约625平方公里。该范围内共有在册文物800处,包括两处世界文化遗产(故宫、天坛)及34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凡在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工程,也需要报请勘探。目前,北京有四批共56处地下文物埋藏区,大多分布在郊区。其中,房山区内的文物埋藏区最多,共七处。东城区永定门外地区,是北京旧城内唯一的文物埋藏区,西城区则是惟一一个没有埋藏区的城区。

对于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土储单位应报请北京市文物部门组织勘探。考古发掘单位组织勘探后,出具是否具备入市交易条件的意见,作为土地入市交易的依据之一。

对于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规划部门在建设单位申办手续时,应当书面提示后者报请考古勘探,并告知文物部门。建设单位如果未在施工前报请勘探,由市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至三万元罚款。

建立北京地下文物埋藏数据库

《管理办法》还规定,北京市文物部门还将建立地下文物埋藏情况数据库。数据库将标明地下文物埋藏区、重点监测区域等内容,记录实际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并与北京市规划部门共享。

《管理办法》明确,文物部门接到勘探申请后,应按每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万平方米勘探的进度完成。除雨雪、冰冻等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当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文物部门,文物部门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发现文物而不采取保护措施,有可能被处一万至三万元罚款。相关行政处罚,还将被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清华大学教授张杰表示,《管理办法》意义重大。但是,在法规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利益博弈。如何平衡开发商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如何补偿开发商因文物保护造成的损失,这些都有待探索,也需要出台后续法规予以明确。

他认为,一万至三万元的罚款,不足以威慑开发商,也不足以保证政策得以执行,开发商完全可以花钱了事。但是文物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且一旦损毁就无法恢复。

据张杰介绍,北京王府井古人类文化遗址博物馆,是地下文物保护的一个可贵尝试。

19961214日,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岳升阳在王府井施工工地,发现了黑色碳迹、动物碎骨及人工打造石片等。后经科学鉴定,该遗址是北京城内一处重要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距今约2.4万至2.5万年。经过考古队的抢救性发掘,该处出土文化遗物2000余件。2001年,建于地铁站边上的王府井古人类文化遗址博物馆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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