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拿出149万元奖励给在文化强市工作做出贡献的“功臣”,15家文化企业和7个文艺作品获得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不等的奖励。
重奖“文化功臣”
文化强市战略是打造四个阜阳、打造区域中心城市、促进阜阳跨越崛起的强力引擎。早在2012年,我市就出台五个加快建设文化强市配套文件,决定拿出专项资金配套文化强市战略。
其中,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的,一次性再奖励管理团队25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对新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安徽省老字号的,一次性再奖励管理团队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对列入全国重点文化出口名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级重点文化出口名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文艺精品创作方面,文件规定,对二维动画片按每分钟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补助,但每部作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0万元、10万元;广播剧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首播的,按500元/分钟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助力“文化强市”
此次,我市拿出149万元文化强市配套资金,奖励给在文化强市工作做出贡献的“功臣”,15家文化企业和7个文艺作品获得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其中,华宇工艺品集团等2家出口重点企业、界首彩陶等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临谭笔庄等6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获得2013年省著名商标的2家文化企业,共计获奖励95万元;电影《颍河岸畔的春天》、原创动漫《太公奇书》等7个文艺作品,共计获奖励54万元。
目前,奖励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对文化产业和文艺精品创作这种规格的奖励,在我市尚属首次。”市文化发展改革办公室主任张其勤表示,这笔资金奖励给企业后,企业法人能分到一部分奖励资金,资金使用的自由度很大,可以用于科研、扩大生产、市场投放再生产等,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不再过问。
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主要是希望通过配套资金的奖励,引导更多的文化企业和创作团队做大文化产业、做强文化事业、做精文艺作品,促进文化强市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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