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布里斯托的十年,最大的感觉是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最反感谈中英比较,也无意做一个热烈的文化历史考察者和友好使者。
上周五,《每日电讯报》报道了英国最宜居的城市评选结果,布里斯托是冠军。我随即在微博上发了这条消息。在布里斯托,在同一个区里,我已经住了十年,小公寓属于自己,也有七八个年头了。这十年我去过很多地方工作、谋生,但家始终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我在布里斯托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刚开始工作时,我曾经对导师说:我不想做一只跟着骨头跑的狗,骨头扔到哪儿,我就追到哪儿,这样的生活我不想过。
当初说这句话,其实自己也没有底气,更多地是打一个貌似机智的比方,表达一种文人式傲气。接下来,命运之神仿佛听到了我那句豪言,出于威胁或暗示,把我的朋友一个个送回中国,或者诱惑他们去伦敦,又报复性地把那根骨头越扔越远。出于倔强,我每个星期都从外地叼着一根骨头回到布里斯托,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即使在周末,外面风雨肆虐,我也会手捂着一杯茶,静静地看着外面的墙和树木,想象着也许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这样一条叼着骨头的狗,就好像我偶尔看见窗外的松鼠、猫和鸽子一样,虽然毫无恶意,不愿意看到它们受伤害,却又满足地凝视着它们与食物、树木和环境之间的挣扎。
如今布里斯托得奖了,仿佛是对我这么多年来对这座城市不离不弃的奖励。然而,我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离开。布里斯托已经成为我除了故乡之外,居住最久的城市,之后是北京。当年出国,有朋友说,离开北京,就感觉自己是被北京打败。人们有更好的追求和机会,所以要离开,我这样来安慰自己,而心底的看法往往是,我没有什么值得担心失去,也就不在乎还有没有机会。
对布里斯托的愚忠,其实是来自一种淳朴的乡土观念。我熟悉所在区域的每条街道,虽然有些叫不出名字,但是脑海里清楚每条路上若干特征:酒吧的位置,树木的模样,哪堵墙有点斜了,交叉路口的地砖有点浮起来了。
我对时间的记忆,也已经慢慢与树有关。家门口树叶绿了一次,掉了一次,就是一年。在布里斯托,很容易进入树木的领地,到处是时间的影子。《卫报》差不多在12年以前,曾这么评论过它:Academic, but not Oxbridge. Vibrant, but not dangerous. Big, but not London.当年说这句话的,是布里斯托大学英语文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如今已经是英国保守派最大智库的一名主管。
在英国,一切都是经验主义式的,这种明晃晃的经验,时刻悬在你额前三尺处,让你不得不知道自己爱与恨的由来。选择住在这座城市富人区的孤岛里,餐馆、艺术馆和高密度的绿树环绕。以至于必须做出一些适当的姿态,比如同情、宽容或者尊重,来面对失意、贫苦和挣扎的人,以便让自己心安理得。
留英十年,或者说,与布里斯托的十年,最大的感觉是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最反感谈中英比较,也无意做一个热烈的文化历史考察者和友好使者,那是一种我尚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精神和文化癔症。我慢慢沉醉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达到舒服的状态,即使日子有点奔波。很感谢有这么个角度和机会体验内心感受,焕发了自己对艺术的爱好、对自然的向往,也一步步建立自己梦想中的田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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