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西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
债权金额:300.51万元
1995年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南宁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与广西钦州物资工贸集团财务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经营协议》,约定由南宁公司出资303万元给财务公司经营天然橡胶,时间1个月,南宁公司如约出资后,财务公司未能如期还款。1996年11月,南宁公司向法院起诉,根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桂经初字第1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7]经终字第276号),财务公司应还南宁公司借款本金303万元及诉讼费等45988.00元(利息、复利、罚息另计),广西钦州物资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财务公司尚欠南宁公司款项3005108.00元(利息、复利、罚息另计)。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南宁公司的上述债权由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接收处置。物资公司、南宁公司、国威公司三方已签订《债权转移及催款通知书》(国物南机债029-1号)对此进行确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2月17日下达的民事裁定书(〔1998〕桂法执字第26-19号)显示,本债权涉及物资公司位于钦州市鸡胸岭的土地使用权4569.20平方米(折合约6.85亩)及其他附着物的以物抵债事项。
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受委托将对以上债权进行转让,欢迎意向客户前来商洽债权收购事宜。
相关信息:
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治区本级第一家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职工总人数1300多人,目前拥有全资企业8家、控股企业3家、参股企业4家,经营管理业务涉及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不良资产处置、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和重组、旅游、饭店、农产品加工、汽配、房地产开发等20多个行业领域。2008、2009两年,国威公司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40多家区直企业综合业绩考核中分别排名第5、第6位,并在同类企业中均排名第一。国威公司成立以来,资产实现了快速增长,并在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升级改造、国有资本投资结构优化重组等方面集聚了强大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处于全区领先水平,成为区直国企中独具资产经营特色,集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融资、产权交易、不良资产集中接收处置、区直国企改制重组服务等平台为一体的自治区级国有大型集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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