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解读“习主席的文化理念”系列专题·   ·[专稿]采风系列《自驾中国行》·   ·城雕大师--张宝贵·   ·鸡鸣闻三省--4A苏木山·   ·赤峰:红山文化,魅力草原·   ·火!北京风痕“10+30=1800”网媒小炒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资讯 > 行政

北京拟立法取消大气污染违处罚罚款上限

时间:2013-09-26 09:57:16  来源:中国城市文化传播网  作者:

本网讯 据新华网消息,25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悉,提高大气法成本,正在审议中的《北京市大气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取消对违法行加倍处罚款上限。

据了解,25日提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大气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相比上一版草案,加大了大气处罚力度,明确除部分定的情形外,受到款、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做出处罚决定的部可以在上一次款金上加倍处罚。取消了上一版草案中款最高不超一百万元的内容。排放大气染物以至造成染,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突出,立法当体现严格管理、严惩违法的立法,加大对违法行惩处力度,使法成本高于利。因此,在此次草案修改中,小了不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大了五适用范,并取消了加倍处罚款上限,使严惩措施可用来治威大气法行

草案增加了露天法行处罚力度,定在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烤食品或者露天烤食品提供地的,由城市管理法部门责令停止法行2万元以下款。

据了解,此次草案修改涉及:在大气染物量方面,明确提出要逐步减少染物排放;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动车实施数量控;在固定染源染防治方面,提出将逐步大禁煤区范、居民住宅生活逐步禁止使用散煤。

最新信息

  本网讯 宝清县副县长刘通海到夹信[详细]

推荐信息

  本网讯 宝清县副县长刘通海到夹信[详细]
郑重声明:本网页面构造与内容设置全部为自主创意,如有模仿或雷同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