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洪泽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第三批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合格窗口。
去年以来,洪泽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司法厅《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要求,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对法律援助基础设施投入,通过将法律援助与公证服务、“12348”热线等便民服务窗口有机结合起来,建成了“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专业化队伍建设,健全机制,规范服务,把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公证服务共1745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