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两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水上通航环境,3月12日,长江鄂州海事联合长航公安鄂州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水域进行巡航检查。
当日上午,长江鄂州海事处王祥处长、韩文忠副书记带领北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长航公安局鄂州派出所干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水域进行巡航检查。
在黄冈市黄州轮渡码头,王祥处长与渡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要求宏达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防范事故发生。渡船船员要加强水文、气象信息收集,做好水位交替期安全防范措施。
在鄂州市德胜洲黄砂码头,一艘满载江砂的小型吸砂船正在装卸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登船检查,向该船船舶负责人询问船舶相关信息及船员配置情况,并进行了仔细登记,随后,执法人员对船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了各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强化了源头管理,使船方认识到了安全责任生产的重要性,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