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8日上午从《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北京市政府同意,由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3月27日联合制定并印发的《通告》将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实施。
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禁行范围扩大
新《通告》规定,对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本市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原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同时,新《通告》中增加了“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外埠机动车未办进京通行证不得进六环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其中,对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在办理进京证后,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外省、区、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天不得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新《通告》还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此类黄标车将禁止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进京证有效期7天 可办理5天延期
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外省、区、市机动车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zheng处将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通行证。
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全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 zheng 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办zheng 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 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 00至16: 00。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
针对4月11日前办理的进京证7天有效期内包含两种不同的禁限管理规定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人工加盖条形印章的方式,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印章内容为:“4月11日起,持证非本市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6时至24时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行驶。”
《通告》于4月11日正式实施,则新版进京证也与之同步实施。但存在4月11日前办理的进京证7天有效期内包含两种不同的禁限管理规定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采取人工加盖条形印章的方式,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印章内容为“4月11日起,持证非本市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6时至24时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行驶。”
北京交管部门将加强路面管理 严查禁限车辆
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4月11日之后办理进京证的数量和频繁程度,全市各交通支大队已提前增设窗口,增加设备和人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办zheng 需求。同时,作为《通告》的执行部门,北京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通告》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涉及车辆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路面24小时巡逻管控力度,针对违反禁限措施的车辆在依托科技系统执法、发现的同时,调整岗位设置,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与科技系统的联动,强调路面警力拦截效果,形成无缝隙覆盖的管理效果。
目前,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经现场调研,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将依法进行处罚。
其中,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