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4月19日浙江温州苍南县1发生城管与民众冲突并遭围殴事件,据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分析,整个事发过程中城管打人在先,是有错并须依法依规处置的。后有人通过互联网造谣“城管打死人”,导致群众聚集,进而发展成围殴5名城管,其中2人被打得失血休克。此外,苍南很多协管是外地人。在苍南一些“本地人”的逻辑中,这已然不是城管和民众之间的冲突,更像是“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间的族群冲突。
4月21日一则“内地儿童在香港街头小便,父母与港人起冲突”的新闻引发两地网民热议。这两个事件也再次掀起了对城市和谐包容文化的讨论。
【标准表述】
[内涵]
包容表现为两方面,即个人的包容和制度的包容。前者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多容忍他人,多体谅他人,多理解他人,学会为他人着想;后者则是在公共政策中要尊重外地人的利益,外地人不仅可获得经济物质条件的满足感,还能迅速融入当地文化,融入当地生活圈子,安居立业,获得深层次满足感。因此,对于城市来说,包容理应成为一个城市的基本品质,特别是对北京、上海、香港这样的大城市,更是如此。从城市的起源来看,城市是因商品的交换而发展起来的,交换就要沟通,沟通就必须要有一种平等、尊重、包容和妥协,尤其在现代社会,它是一个由许许多多不同部分构成的异质社会,而这种异质性,在城市体现得尤为明显。
[影响]
包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城市最好的资产。“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小到个人,大到城市,都应有宽广包容的胸怀。而市民心态包容与否直接反映出城市的开放水平和包容程度。无论是苍南作为一个内地小县城还是香港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只有每位市民都具有一颗开放包容的心态和心胸豁达的气魄,让不同的文化都有展示自身的舞台,不同地区的人们都有实现自我的机会,才会吸引更多的人来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城管与市民互殴,市民盲目排外、地域歧视,表露出的是城市文化的“小肚鸡肠”,抹黑了城市形象,破坏了社会和谐,于城市大繁荣、大发展毫无裨益。
[进步体现]
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当城市成为文明的一种标志时,每个社会成员相互之间应该建立公正与平等、信任与合作、宽容与关爱,这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规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公民理念和权利意识的普及,一些过去被认为理所当然但实际上是歧视的政策正在逐步废除,城市也变得对外来人口越来越开放和友好。像上海解禁马路摊贩这样的举措就应该受到鼓励。而当我们的城市具备了开放、多元、宽容的品格时,也就具有了时代性、创造性,以及生机、活力和竞争能力。
[深入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以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社会转型”,和谐社会内在地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精神,在这种文化精神中,“包容精神”应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包容作为为人之原则,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个人与他人、群体公德关系的一个基本态度和要求。要使包容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理念和伦理原则,需要外部的社会宽容环境,也就是公正的社会基本制度安排和多元自由的社会文化条件。因此,包容更需要公共政策和其他制度进行安排,成为公共政策应有的价值追求。城市管理者在构建城市普遍秩序时,必须考量社会所存在的多元事实,尊重和平等对待外地人的基本权利,不能歧视他们,尤其是制度上的歧视。就此而言,城市公共政策和制度宽容含量的多少、厚薄,是城市是否宽容的最重要体现。
[措施建议]
换位思考是化解矛盾的最好钥匙。对于广大市民来讲,城市是我们共有的家园,与摊贩们的养家、城市生活的便利一样,优美的环境、井然的秩序也是广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在整体文明素养都有待提高的当下,无论是城管还是市民,无论是本地人口还是外来人口都需要培养现代公共意识,学会站在彼此的立场想问题。遇事拳脚相加、随意挥洒戾气,突破文明规则,甚至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伤害的只能是社会的共同利益与自己的根本利益。唯有政府与民众,本地与外来双向认识的升华,才能期待“城管打人与被打”,内地与港人冲突的循环不再上演,才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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