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六五”普法以来,德州市司法局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形成了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具体、考核细则量化、六进内容详细、典型带动有力的生动局面。
一是建立“法律六进”部门责任制。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定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分别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的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31个部门为责任单位,并明确了20项基本职责和各部门责任分工。
二是制定“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和考评细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印发“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和考评细则的通知》,明确了72项工作标准和111项考评内容。按照“每一进”不同的普法对象,明确不同的工作标准、教育内容、活动形式、措施要求、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在组织领导、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创新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推动了“法律六进”活动的不断深化。
三是印发“法律六进”明白纸。为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德州市普法办制定印发了“法律六进”明白纸,对每一进的组织领导、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宣传重点、阵地建设、活动形式、档案管理等7项工作、204项内容进行了具体明确,为各项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有力指导。
四是培植“法律六进”典型。大力培植选树典型、宣传推广典型,明确要求11个县(市、区)结合自身特点,各培植“法律六进”典型30个,37个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本行业内各培植工作典型2-3个,6个“法律六进”牵头单位各培植工作典型10个。在全市共培植“法律六进”典型近500个,并成立15个检查督导组,分别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15个单位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带队,通过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对“法律六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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