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次生灾害发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开展灾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省安监局制定了《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开展鲁甸6.5级地震灾后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4日起对鲁甸、巧家、昭阳、永善和会泽等5个受地震影响较大县(区)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地震影响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鲁甸6.5级地震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责令鲁甸、巧家、昭阳、永善和大关5县区159户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撤人保安全。
截至22日,省安监局共查出安全隐患130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7份,责令3户企业和1个尾矿库立即停产整改。通过隐患排查,确保了灾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地震灾区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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