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文化传播网讯(蒋忠 徐加桂)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方针,立足仲裁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创新实践载体,注重案外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充分发挥仲裁高效、便捷、灵活的优势,努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整体效能,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实现在发展中求和谐、在和谐中促发展。
该院注重提高仲裁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仲裁员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争议处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坚决做到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当事人热情接待,细心审阅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并提供仲裁申请书样式,指导当事人按格式要求书写申请书和答辩书,让当事人不跑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简化立案审批程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5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除告知当事人外,还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帮助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对因工致残等特殊人员申请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采取独任仲裁员的方式,及时处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强化仲裁服务理念,达到快速稳妥结案的目的。
据悉,仅今年4月份,该院受理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立案70件,不予受理5件,案外调解45件,成功化解3个集体案件,涉及42名劳动者,涉案金额72.61万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树立了仲裁队伍公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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