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粉墙黛瓦,或高墙深院,或雕梁画栋,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祖国的各个角落都散布着古民居的身影。它们承载着千百年历史文化,是人们心中永远的风景。然而,历经数百年风雨的它们,现在却由于种种原因,遭遇着保护困境,数量越来越少。近日,一则苏州市吴中区百年老房因缺乏保护,已风雨飘摇的消息,引发民众对江苏古民居现状的广泛关注。那么,江苏古民居生存现状如何?保护工作面临着哪些挑战?古民居的理想出路又在哪里?
喜忧参半的生存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有400多处,未达到文物保护级别和藏在偏僻、边远地区的古民居则更多,古民居总数约有1000处,像南京的甘熙故居、扬州的东关街和如皋的集贤里等都是有代表性的保护得比较好的地方。
近日,笔者走访了南京清代住宅建筑群甘熙故居。“甘熙故居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政府在维持原有布局和文化风貌的基础上,对故居进行修复,同时也在不断收集和挖掘更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甘熙故居的工作人员金巧珍说,现甘熙故居部分经整修后作为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对外开放。恰逢周末,前来参观的游客络绎不绝,“甘熙故居保护得很好,历史文化积淀厚重而丰富,能让我们感受到过去的人是如何生活的。”带着学生们前来写生的南京爱弥儿艺术教育培训中心的美术老师何雪说。
位于城市里的部分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但散落在农村的古民居却是另一番景象。由于年代久远,不少古民居自然损坏严重,出现了木质老化、腐朽,屋顶坍塌、缺损,墙体开裂等问题。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后埠村居民费思明家有200多年历史的老宅子承志堂,由于缺乏保护,屋顶透光,房屋已显出破败之景。同时,随着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农村古民居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
更为严重的是,古村落古民居在城市建设和旅游开发中被大量拆毁,化为一堆灰瓦残片。徐州市户部山聚集了像崔家大院、余家大院、清代状元李蟠的状元府等建于明朝的上万间古民居,但是随着徐州的旅游开发,户部山西面的大片古民居被施工单位夷为平地,崔家大院内的藏书楼、接旨殿、学堂、新月轩、后花园等主要建筑均被拆除。
“江苏的古民居地域差异比较大,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古民居开发利用导致破坏的情况比较严重,而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苏北地区,旅游开发带来的破坏小一些,但是古民居的保护依旧困难重重。”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所长周琦表示,江苏部分地区古民居保护令人担忧。
古民居保护难在哪里
江苏各级政府在古民居保护上不断尝试探索:苏州市立法将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民居建筑列入保护范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古民居保护等;名人故居众多的常州市则从2005年起启动三年修缮计划,对48座古民居进行修缮,免费对社会开放……尽管多措并举,但是江苏古民居依旧堪忧的现状背后,凸显出保护的重重困境。
专家普遍认为,古民居保护过程中,商业化气息太过浓重。随意翻修、改造和商业元素的大量注入,使古民居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破坏。笔者在徐州市户部山看到,除状元街、崔家巷部分路段略显古韵外,放眼满是仿古的现代建筑,酒吧、饭店随处可见,宽阔的水泥路面、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遗留下来的古建筑格格不入。“在这里,相机的镜头很难聚焦纯民居的画面,经过商业包装后的古民居失去了原有的古居风韵,其承载的传统文化气息也淡了不少。”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的老师李翔感慨道。
修缮经费不足是制约古民居保护的主要问题,在古民居保护上,政府财力捉襟见肘。笔者了解到,有些古民居每平方米的修缮费用大致为2000元到3000元,而要彻底维修,必须将里面的住户全部迁出,搬迁成本为每平方米五六千元,加上和普通房产一样的土地费用等,古民居的修缮成本已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这和盖新房的造价差不多。一方面,古民居内的住户,无力对古民居进行专业、全面的整体性维修保护,另一方面,政府承担修复任务又存在人员安置困难、修复成本巨大等问题,这使得古民居修复工作举步维艰。
江苏近年来发生的数起古民居火灾事件也反映了古民居保护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房客式的居住方式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如今作为民用的古民居有些被用作居住房,有的则作为办公用房,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古民居内常常挤进了很多人家,这种超负荷使用造成违章搭建较多,民居内电线私拉乱接尤为严重,为古民居埋下众多的安全隐患。
理想出路在何方
目前对古民居的保护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将古民居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二是以建筑群的形式加以保护;三是地方政府适当开发成旅游资源,大范围地整理包装;四是依靠单位和个人自发保护。
“江苏古民居最理想的出路是将其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同时维持其原生态的状态,即依旧让居民住在里面,保持原有的人口结构、生活方式以及文化习惯。让古民居在现代社会中发挥民居功能,才是一种活态的保护。”周琦坦言,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对居民的居住方式加以规范,做到使用中保护。
对于江苏多地对古民居进行重建仿建,开发成旅游景点的举措,周琦持否定态度:“对古民居进行旅游开发要有度,并且要以保护为前提,切忌盲目地将古民居进行重建仿建。仿古建古,不如对活生生的历史加以保护,使其连接过去与未来。”
与此同时,动员民间力量参与古民居保护已成为很多专家学者的共识。面对修缮经费不足的问题,古民居的保护需要创新思路,多渠道、多形式筹措经费,比如可以通过企业和个人合法认领来保护,同时还应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细化规定,避免出现倒卖文物的现象。2011年,苏州市在潘世恩故居、德邻堂吴宅等12处古建宅试点,苏州古民居保护修复正式启动。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是苏州古民居保护的特色。周琦说:“国家重视、地方努力、群众支持,上下合力,保护和利用相结合,是苏州古民居保护的再生之路,也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