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第八期就老旧小区微改造的问题展开讨论。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馆长黄海妍认为,广州的建设用地其实非常有限,目前针对存量建筑改造的规划机制尚未建立,建议政府尽快完善相关机制,政策先导,才能保证后续的完善和规范。广州市政协委员、西汉南越王博物馆副馆长林冠男对此表示赞同,“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存量土地再利用的政策机制的同时,也要简化工作流程,特别是在立项、规划、建设、消防等方面,打破以往改造工作的局限,推进事权下放”。
对此,市城市更新局副局长邓堪强回应:“微改造的提出是为更好衔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规划,目前为减少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市审批权已由市城市更新局全部下放至各区政府负责。同时,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特别注重规划统筹,分类推进。”
“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居民作为老旧小区的居住人,最有发言权。2017年6至9月,市城市更新局举办了首届广州市城市更新设计竞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微改造方案。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陈立对此做法点赞,并建议推动建立建设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主管理组织,加强社区网格化、基层党建、智慧城市建设,为居民提供参与方案设计、资金筹措、施工监管验收、后期维护管养全过程的平台,形成政府部门与居民群众相互支持配合的良性互动局面。
自老旧小区微改造动工之日起,“新”与“旧”,“改”与“护”的矛盾一直萦绕在政府部门心头。在改造过程中,市城市更新局力求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保留原有街巷肌理,充分尊重历史、保护旧城风貌,在“点”上精雕细琢,在“线”上串联广州故事。
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们也对这一做法表示了赞许。“大多数老旧小区所处的区域、地段重要,779个老旧小区中,约75%位于中心城区,有些还属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要注重保护城市肌理、历史人文风貌,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使老旧小区整体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共融,突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都市风貌。”黄海妍说。
而陈立则建议,要严格执法,对涉及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常态化的巡查监督。
微改造使得老旧小区焕发生机,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三分建设,七分管理。’老旧小区微改造以后,后续管理要全面跟上,才能把好事办好办实。建议在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下,坚持突出“共同缔造、共同管理”的理念,充分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和格局。积极探讨建立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服务机制,让物业管理进社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陈立说。
“面子里子都好才是真正的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费用是由小区居民负责,目前,城市更新局与市住建部门正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实际,探索建立分级管养机制,为小区居民提供必选和个性化服务。如珠光街仰忠社区建立居民自治的开放式社区管理制度,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共建、成果共享、共同维护。又如荔湾区已成立49个建设管理委员会,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设施设备移交建管委员会管理,实现居民自治、长效管养,巩固老旧小区微改造成果。”邓堪强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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