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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男子为给自家公狗配种半夜偷母狗获刑7个月

时间:2018-08-16 17:17:51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伶俐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一名男子因为偷狗获刑。他向检察官交代,他偷狗不是为了吃狗或卖狗,而是为了给自己的公狗配种,这是怎么回事呢?

经查,王某政没有固定职业,平时其在外面收购狗然后再转手卖出,赚取差价。2018年4月25日晚,王某政在王某乾老屋屋檐下看到有只白色的狗关在铁笼里,知道那是王某乾饲养的,觉得这是一只不错的母狗,于是将其偷走,打算让这只狗跟自家饲养的公狗配种。

次日晚,王某政开门时,被盗狗伺机逃出返回王某乾家,于28日凌晨死亡。经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宠物狗价值人民币1700元。

近日,灵山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向灵山县法院提起公诉,经灵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政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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