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全国89个城市获本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志丹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志丹县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志丹追赶超越的重大举措,狠抓理想信念、乡风文明、经济民生、社会环境、生态文明、城乡一体、长效常态七大工程建设,举全县之力向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发起总攻。
据悉,该县2006年被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2015年2月又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志丹县紧扣测评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坚持正确方向、为民取向和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把志丹县打造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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