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将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民建房管理两项工作作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2014年亮点创建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作为国土部门查摆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源头防控,打造合理用地布局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体管控作用。在编制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时,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涉及土地利用的内容,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坚持以“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为基本原则,引导企业进区入园发展,实现土地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发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调节作用,实行差别化管理,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向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园区、节地型企业倾斜。
强化批后监管,突出闲置土地清理。为确保“土地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力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该局争取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率和供应率的通知》、《上饶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供地台账制度、建设用地全程跟踪制度、建设项目开工放线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现场公示制度等制度,加强执法监察、日常监管、联合处置等工作;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同时,该局还实行了市局分管领导挂点督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联系的工作机制,并于6月上旬,组成了12个督导组到各县(市、区)针对2008-2013年度重大调度项目批而未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工作。6月24日,在信州区召开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现场推进会。
强化挖潜措施,建立节地创新机制
改进工业用地方式。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出让年限,对用地量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限期开发,每期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当期用地未达到约定条件的,不安排下期供地。
推行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拓宽建设用地空间。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工业用地容积率要达到1.2以上,对超过三层以上的自建自用厂房面积部分按20元/平方米标准实行一次性补贴。
开展“以税控地、以地控税”工作,增加企业用地保有环节成本,引导企业自发控制用地规模。比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取了“双挂双补”考核机制,原则上要求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年实际缴纳生产性税收不得低于10万元/亩,若未达到,因此而导致地方收益不足部分由项目方负责弥补,并补交与欠缴税收目标相同比例的土地开发剩余成本(项目用地开发成本按20万元/亩计算)。
促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比如,上饶市老火站片区处于城中村和老城棚户区结合部,占地面积1700余亩。上饶市火车站搬迁后,原火车站站台、废弃铁路的土地一直闲置,站前广场成了夜宵摊以及堆放货物的场地,周边的城中村和老城棚户区环境脏乱差,土地利用低效且影响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2013年市政府将老火车片区1700余亩综合改造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设城市综合体,扣除道路建设用地322亩、安置房建设用地299.96亩,可盘活存量1100余亩。五是积极采取“腾笼换鸟”、鼓励流转、等价置换、合作经营、协商收回等方式,建立用地退出“通道”。比如,广丰县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招商对接等方式,成功盘活了方正非矿、福星薄板、贝仕达、恒文实业、丰盛鲜冷等11个项目用地,面积共计652亩,在“零增地”的条件下增加百亿以上的产值效益。
强化利益调节,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扩区、调区、升级的重要考核依据。
积极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全面掌握城市、开发区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节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机制,切实制定能如实反映各地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奖惩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考评结果与年度土地计划相挂钩;积极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确保“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耗地下降30%的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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