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对宁波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批复文件公布,原则同意修订方案,并提出了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要求。
《批复》要求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批复》还要求城市规模合理控制,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对存量用地要挖掘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根据规划,宁波将划出专门的限建区和禁建区。其中,限建区包括资源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以及远景发展预留用地,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31%。禁建区则是自然及人文资源独特、珍贵,必须加以原真性保护、避免受人类开发活动破坏的区域,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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