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是深圳行人闯红灯违法分档处罚正式实施处罚的首日,共有1973名市民被罚,其中不听劝阻强闯红灯,被处以最高罚款100元的“顶格处罚”有8人。
8人不服劝阻被处“最高罚款”
昨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立624个路面整治组,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以全市10个严管示范路段和10个严管示范路口为重点,严查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分档处罚正式实施首日,共计1973市民被罚,其中因不服从管理、劝阻的被100元罚款的8人;带头闯红灯被处50元罚款的71人;被处20元罚款的1894人。另有1027人自愿穿“绿马甲”接受社会服务而免于罚款处罚。
大多市民不愿出示身份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多数闯红灯被罚的市民,除确有部分未带身份证外,大多市民选择不愿出示身份证,而这样的情况恰好给闯红灯者有可乘之机。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凡有2次闯红灯记录的市民(分别是20元、50元和10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但只要闯灯市民现场不出示身份证,交警是无法将其闯灯的违法行为录入系统(杜绝故意报别人身份证号码),也就等于市民闯灯10次只要不出示身份证,也愿意现场协助交警劝导行人,即不需要缴纳罚款也永远不会有闯灯的违法记录,这对受罚并记录在案的市民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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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阻挠交警执法可拘留
按照《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不出示身份证件、不缴纳罚款、不协助义务执勤等“消极”不配合的,将其带至执勤岗亭、大(中)队所在地进一步调查处理。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可以拘留和罚款;实施暴力或其他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现场处罚并缴纳罚款,当事人也可选择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除加处按日加处3%罚款(,最高不超过本金)外,该违法的相关信息将会永久保存在全国交通违法系统,将不能办理车驾管业务,其在个人贷款、出国签证、开办公司等方面也将会面临一系列限制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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