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昆明一次公开会议上,罕见地提出昆明城市规划建设的六点反思,认为昆明大拆大建等做法是对历史文化的毁灭性打击。
在国内,昆明的城市建设对历史文化的破坏,并非个例。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使作为城市发展内核的历史文脉被割裂,城市原有的大山大水空间格局被破坏,城市的街区和建筑风格没有特色缺乏个性,“中心摊大饼”,任意破坏城市与山水环境的有机联系,标志性的传统建筑被毁灭,一些历史文化街区被淹没,建筑物千篇一律,满目“水泥森林”。
一条街道、一座建筑,它不仅仅是水泥砖瓦形成的物理构造,还是居住其中的人,以及那些人类共同的情感、记忆、故事一起塑造了它们,一句话,是一个城市特有的文化气质成就了街道与建筑的“精气神”。文化的血脉传承内化于建筑当中,割断了文化血脉,建筑剩下的只是躯壳,而丢失了“灵魂”。但是,信奉“经济理性”的商业化旧城改造,恰恰不顾建筑的文化生命,一味求新、求奇、求利,即便仍旧仿造几栋古风式的建筑,也不过是“伪古建”,建筑的文化气质已经荡然无存。这样做,不仅仅是毁了具有独特生命的建筑与街道,也间接损伤了它们本应有的商业价值。遗憾的是,这样的事,仍在全国各地不断重复上演。
如何破解城市建设的难题,如何避免旧城改造的前车之鉴,我们认为,至少有如下几方面的工作可以做。
应全面加大对城市历史人文遗迹的保护力度。现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有一些法律法规,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偏重于保护单个文物,偏重于保护古代遗迹,对于城市近代人文遗迹,对于构成文化生态系统的城市街区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修订和完善这一方面的立法,真正让蕴含着一个城市精气神的人文遗迹受到法律的保护。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应改进工作理念,从严审批旧城改造的项目。城市管理部门应摒弃短期经济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真正从一个城市文化传承的长远利益考虑,从普通民众的利益、情感出发,严格把控城市改建的工程项目,避免杀鸡取卵的旧城改造。
在旧城改造的规划建设中,应更多引入“民意”,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在规划进行旧城的拆建时,应广泛听取民意,不仅仅是街区住户代表的意见,还应包括对整个城市底蕴有深刻研究和认识的建筑、文化、历史专家的意见,不仅着眼于个体利益的实现,更着眼于城市文化传承、经济发展的长远考量。
道理其实很简单,每一个踏上旅途的人,都希望看到不同的风景,因此,大家更愿意去京都、雅典这样的文化名城,而不愿意看东京、纽约这样千篇一律的商业城市。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古国,有很多富含文化底蕴的城市,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同时,应着力保护好这些城市的文化血脉。
但愿,如昆明城市建设、济南旧火车站拆了又要建等等类似的文化灾难不要再上演了,因为只有历史文化,才是构成整个城市最重要的生命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