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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委组织部员工拾金不昧,失主送来“表扬信”

时间:2015-05-28 08:30:24  来源:楚天法治  作者:熊新洲 刘康 曹春辉

5月26日下午2时,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政府一楼大厅公示牌前围了一群人,人群中时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记者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封感谢信。写感谢信的叫朱得志,是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分公司的一名职工。

原来,5月3日中午,朱得志到朋友家吃饭,下车的时候不慎将钱包遗失,钱包里有别人写的欠条,有1800元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当朱得志发现自己的钱包遗失时,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朱得志抱着一丝的希望,沿着自己走过的地方往返找了好几遍,没有找到。为了不出什么意外,朱得志打电话将银行卡挂失,而其他的证件也只能在上班以后去补办了。

就在朱得志彻底失望的时候,他突然接到了落驾坪派出所的电话,说他的钱包有一位好心人送到了派出所。朱得志没马上赶到落驾坪派出所,经他询问,这位好心人叫刘攀,是鄂城区委组织部的一个年轻司机。原来,刘攀和朱得志坐的是同一辆车,当时车上乘客比较少,坐的比较松散,当刘攀准备下车时发现前面座位上有一个钱包,他依稀记得那位乘客在前一站下车了。刘攀马上下车,往上一站赶,他以为失主也会往下一站赶,这样就可以碰到。刘攀一边赶路一边认真观察行人的动态,谁知,当刘攀赶到上一站时,没有发现任何人有找东西的动作或迹象。没有找到失主,刘攀就将钱包交到派出所,说明了相关情况,做完记录,刘攀就离开了派出所。

得知事情的真相后,朱得志就向派出所民警询问刘攀的电话,民警说刘攀没有留下电话,但有他工作单位的地址。朱得志迅速赶到刘攀工作的单位鄂城区委组织部,找到刘攀并表示要感谢刘攀,刘攀拒绝了朱得志的谢意,表示说:“虽然我不是党员,但我知道做人就应该实在,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而且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能够帮助别人,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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