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中纪委网站通报了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办宴席、违规发放财物等,仍是治理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此次公布的220件案件中,涉及湖北省鄂州市3件4人受到查处,分别是开着公车处理私事和违反规定发放财物。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设置三个栏目:一是举报专栏,欢迎广大群众直接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二是每周通报专栏,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每周一公布;三是请广大群众就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等隐性“四风”问题进行揭露,同时就问题治理提出建议。
1、2014年2月1日下午,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村村委会主任殷永艺,违规使用本村公车送朋友回家。鄂州市西山街道党工委给予殷永艺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12月23日,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磨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自友,批准用公款在鄂州某量贩店购买8000元商业预付卡,用于发放5名村干部福利。鄂城区燕矶镇纪委给予汪自友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商业预付卡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3、2013年12月29日,鄂州市梁子湖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万勇,经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邱水江同意,在鄂州市某量贩店公款购买4500元商业预付卡,用于看望领导。梁子湖区纪委给予邱水江、万勇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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