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航行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长江海事局决定对长江中、下游部分航路予以优化调整,并于9月28日发布了《长江海事局关于辖区航路调整的通告》,10月15日正式实施。按照通告中航路调整内容,长江鄂州段水域将取消三江口横驶区(长江下游航道里程965.1-966.1千米,武汉局辖区泥矶横驶区同步取消)。
为确保辖区航路调整工作顺利施行,及时宣贯通告内容变化,保证辖区通航秩序持续稳定,10月10日下午,鄂州海事处王祥处长来到黄冈大桥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和海巡艇驾驶人员对黄石海事局《转发长江局<关于做好辖区航路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动员。并利用区播系统按照每1小时两次播发的频率进行相关通知。
王祥处长在对通知内容进行通读和介绍后,就通告中涉及到我处辖区航路调整内容进行了重点的强调。他要求大家熟悉变化内容,在日常执法中依法监管,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利用张贴通告、船舶签证、甚高频电话等多种手段向广大船员做好通告的宣传工作;二是在日常巡航、现场执法和船舶安检过程中,对不熟悉航行通告内容的船舶驾驶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做好记录;三是做好首日交通疏导,在10月15日14时航路调整正式施行后,对三江口横驶区区域加强现场值守维护力度,防止驾驶人员在受限解除时期的麻痹大意思想,做好航行安全宣传提醒工作,保证辖区航路安全通畅。
在接下来实施第一个月的过渡阶段里,黄冈长江大桥执法大队将按照黄石海事局和鄂州海事处部署,派驻海巡艇进行现场巡航检查,增加三江口水域巡航频次和时间,尤其要增加夜间巡航频次,重点加强黄冈大桥水域的现场巡航检查。同时,将积极配合局交管中心,对未按规定航行的船舶及时进行提醒,对拒不遵守指令的将现场进行处置;在现场监管中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船舶因不知晓而错走航路的并主动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从2014年11月15日起,将加大对船舶航行秩序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定横驶、错走航路等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