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深夜,福州晋安河边几家大排档依然生意兴隆,其周边都是居民区。居民们忙碌了一天正在休息,夜里却经常被餐饮噪音打扰,多次投诉,问题也没得到解决
6日21时许,福州鼓楼区某广场上播放舞曲的音箱依旧音量巨大,而周边不到100米就是居民区
7日23时许,福州晋安区塔头路附近一处施工现场,挖掘机、渣土车仍在作业
阅读提示:打桩机、搅拌机日夜轰鸣,街边店、路面摊喇叭揽客,广场舞、公园唱早晚不歇,划酒拳、嬉闹声此起彼伏……无处不在的噪音包围着我们的城市,也困扰着想安静的居民。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时常出动,但直至今天,我们仍然无法解决城市噪音问题。噪音治理不仅有赖于公民的道德素养,更体现一个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
位于福州西湖公园开化屿、由老年人自发形成的“大家唱”场所,因声响太大且临近居民区和酒店,常遭投诉。近日,西湖公园管理处对这一地点作出禁唱决定,并表示谢坪屿及大梦山景区已改造完毕,有适合活动的场地,将引导老年人前往这些地点聚会唱歌。这一做法,既照顾了老年人的休闲娱乐需求,又保障了公园周边居民的安静生活不受打扰,受到多数人的理解和欢迎。
近年来,因广场歌舞声扰民引发的纠纷时常见诸媒体。除此之外,尖锐刺耳的机动车声、不分昼夜的工地施工声,大排档喧闹声……不断衍生的种种噪音成为许多城市管理的“老大难”。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我省在2010年出台相关规定,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噪音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但记者从各监管部门了解到,对于治理噪音污染,各部门还是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
各种噪音让人心烦
近几个月来,住在福州鼓楼区通湖路某单位宿舍的陆洋总是失眠,他已打算搬出宿舍,到外头租房子住。他说,自从楼下新开了一家餐饮店,每天晚上就被各种噪音吵得无法入睡,劝酒声、猜拳声此起彼伏,从晚上八九点钟折腾到半夜。
“工作了一天很疲惫,却连一个安静的睡眠环境都没有,让人难以忍受!”家住福州晋安区南平东路幸福城的陈女士近日拨打本报热线投诉。6日22时10分,记者来到陈女士家,她家两间卧室的窗户正对着附近一处在建楼盘。记者发现,即使窗户紧闭,该楼盘的施工声还是不断传进房间,电视开得很大声,也盖不住施工噪音。陈女士说,近段时间,深夜还能听到钻机声和渣土车作业的声音,这些噪音甚至持续到凌晨3点多。
福州市第十九中学位于鼓楼区化民营路与庆城路之间。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告诉记者,3年的初中生活,他早对建筑工地上的噪音烦不胜烦了:先是恒力城施工,接着又是另一楼盘施工,现在位于庆城路边上的又一楼盘也开始施工了,打桩机的震动、搅拌机的轰鸣,来往运渣土或砼土的车辆更是把课堂吵得不像样,几千名在校学生每天上课只得忍受着这些没完没了的噪音。
记者在我省一些城市的便民类网站上输入“噪音投诉”关键字,发现此类投诉非常多,其中以对文体活动、餐饮、机动车和工地施工方面的投诉为主。不少市民反映,噪音问题的管理部门众多,不知该向谁投诉;还有些市民反映,噪音问题“摁下葫芦翘起瓢”,整治了一段时间后又会出现反复。
部门监管有些困难
记者了解到,除了环保部门以外,公安、文化、城管、交通等部门也都具有在其管辖范围内治理噪声的职责。
根据我省相关条例,城市噪音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厂房等固定声源产生的噪声归环保部门负责治理和监管;建筑施工噪声和部分社会生活噪声由城管部门负责治理和监管;擅自使用高音喇叭巡回播放等噪声则属于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此外,同样是交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还要划分机动车辆、机动船舶、铁路机车、民用航空器和道路、高架及立交等声源主体或区域,归不同部门监管。
“虽然常接到生活噪音扰民的投诉,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往往遭遇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噪音污染必须由环保局、市容局测定或认定,他们才能执行。如果接到噪音扰民报警,他们会到现场进行沟通。一般情况下,制造噪音者都会主动
减小或关闭噪音来源,但待警方离开后,噪音又卷土重来。“在一些市民投诉的重点区域,往往公安人员到了现场,他们就调低音量,抓不到现场,又无章可依,就没法作出处罚。”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曾经采取一些灵活手段治理商铺噪音,如有些店家将音箱放在路边播放宣传广告,便以占道经营对其进行处罚,但一旦这些店家将音箱收回店内播放,他们就很难对其进行处罚。
对于工地噪音,城管部门也感觉执法有些难度。据其介绍,只有市环保局下属的监测站才拥有法定的噪音监测认证资格,如果被监测对象拒不承认噪音超标,就只有邀请监测站人员前来进行噪音认定。“从提出申请到监测站人员前来检测,需要一段时间,假如监测站人员赶来时,那个地方恰好又暂时没发出噪音,等于白跑一趟,那就只有再次排期,这样花的时间就更长。”该工作人员说。
除了以上原因外,记者发现,虽然福州市目前已有《福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但其执行标准不细、处罚标准偏轻,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职能交叉的区域,导致市民往往感觉投诉无门或者解决不力。
许多噪音本可避免
“其实许多城市噪音本可避免,关键是不仅管理部门执法水平要进步,市民文明素质也要提高。”省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所所长曲鸿亮表示。
他认为,在其他居民休息时段,不大声喧哗,不要把自己的休闲娱乐建立在干扰他人生活的基础上,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这是一座文明城市市民的应有素质。譬如跳广场舞,这是部分老年人的健身娱乐需求,本无可厚非。跳舞时,可以避开他人休息时段并且把音量调小,或者尽量选择离居民区较远的地点,矛盾就可以得到解决。
针对一些工地深夜施工扰民的现象,曲鸿亮认为,如果在前期工程管理中合理设计、科学规划,就不会需要赶工期。即使不得已要赶工期,也可以通过投入更多施工力量等方式来解决,不一定非得深夜扰民。“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对他人的处境进行换位思考,这样社会才能安静平和。”
家住福州鼓楼区屏西小区的刘先生很赞同曲鸿亮的说法。他说:“对他人的处境要有‘同理心’,并在这种心态的基础上进行沟通,事情往往能够得到很好解决。”刘先生告诉记者,他长期上夜班,回到小区常常比较晚。而小区里有一名老人住在一楼,且有神经衰弱,便向物业建议夜间11点以后禁止的士进入。刘先生家距小区大门较远,徒步到家还需十几分钟,倘若禁止的士进入,他半夜回家十分不便。刘先生主动找那名老人商量,表示的士进入小区后会提醒司机尽量不要发出噪音,或者行进时绕过老人所居住的楼房。沟通之后,刘先生和老人都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结果。
“城市噪音的处理得当与否,不仅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也反映出市民的社会公德心和道德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曲鸿亮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