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据中国联合商报消息,7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今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此次印发的,被视为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落实。
形势严峻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累计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4770万人,因灾死亡337人,失踪213人,倒塌房屋15万间。特别是入汛以来,四川、陕西、山西、甘肃、内蒙古等地持续遭受暴雨袭击,许多城市比如西安、广州、昆明发生了严重的积水内涝。城市排水防涝再成焦点。
住建部今年3月18日就表示,2013年要抓好城市排水防涝;5月7日又表示,要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7月12日还对城市防涝作出硬性要求:不得有人员伤亡;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年6月30日前,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在防涝的申明上,住建部的动作和声音一直不少,但是缺乏综合治理的措施,这种自上而下的政策遭遇残酷逼仄的现实无情抨击,无疑会是十分尴尬的事情。
中国的城市建设往往存在边发展边建设、先扩张后改造的畸形现象,甚至因一个企业、一个项目而改规划、乱规划,城市发展杂乱无章。一些城市基础工程的设计短视、施工打折扣,大拆大建之中只顾城市的光鲜“面子”,却不顾地下排污等“里子”,甚至人为破坏排水系统,不重视排水管线建设和管道疏通,放任其愈加堵塞等等,加剧着极端天气的损害。对于城市建设暴露出的顽疾,也往往是治理在先,远虑在后,这充分暴露了城市建设的“软肋”——盲目、贪多、求快,缺少质量意识、规划意识、人性关怀。不少专家向《中国联合商报》形象地指出,我们与外国城市建设的差距不在地上,而在地下。外国人在青岛设计的城市排水系统使用很多年了,至今依然非常管用。
需综合治理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曾说过:“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台湾作家龙应台也有类似表述,“验证一个国家和城市是否发达,一场雨足矣。”甚至有学者简洁明了地表示,“一场大雨就把一个城市几十年的建设打得原形毕露。”
必须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城市发展观念,纠正“重建设轻维护”的市政管理模式。
排水防涝,是维系一个城市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对每个城市来说,都是一个必须解决而又任重道远的命题。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邵益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彻底解决城市排水防涝问题,需推行并加强城市水系统综合规划,将原本是相互联系却又被规划分割的城市水系、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雨水利用等专项规划综合起来,统筹考虑城市水系、透水地面、低位绿地以及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多途径协同控制径流,协调解决城市供水、排水、内涝等突出问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防洪抗旱减灾研究所副所长向立云也认为,单纯强调增加排水能力并不科学。一方面,供水部门犯愁“无水可供”;另一方面,排水部门唯恐“排之不及”。因此,对于雨洪既要考虑“怎么排、排向哪里”又要考虑“怎么用、用在哪里”的问题。
邵益生说,排水防涝是个系统工程,应该从“低、中、高”3个层面筹划,“点、线、面”相结合,统筹考虑、系统解决问题。“点”是指城市“低位”排水的关键节点,如易积水的下凹式桥涵的排水泵站等;“线”是指以城市地下管线为主要设施的“中位”排水系统,其排放能力的规划建设标准要适度;“面”是指城市地表的“高位”排水系统,如河道、湖泊、沟渠、绿地、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系统,这是控制超标准地面径流和实现雨洪利用的最重要途径。只有综合考虑这3方面因素,才不至于把力量和资源用偏。总的原则应该是,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能在地面上解决的事情,就不要放到地下去做,以免建设负担过重、设施长期闲置,造成投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