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就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
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还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各部门已经着手推进了一些重点项目,如大型电视纪录片《记住乡愁》等,产生了良好反响。意见印发之后,还将继续做好已有项目的推进和新设项目的启动,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取得实际成效。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指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针。意见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坚持“两创”方针,关键是把握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文化与当今时代的关系,主要看能不能解决今天中国的问题,能不能回应时代的需求和挑战,能不能转化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有益精神财富。
传承发展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三个方面,对传统文化进行梳理,萃取精华,提炼符合当今时代的思想观点,并作出当代性的阐释。意见指出,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融入教育、融入生产生活
意见强调把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滋养文艺创作、融入生产生活,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重点任务和措施,如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强国民礼仪教育,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传统戏曲振兴工程、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将传统文化标志性元素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传统体育,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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