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城市与美好生活的内涵与构建
6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组织召开的第三届城市文化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围绕“城市与美好生活”,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乡建院、故宫博物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美国犹他谷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50余位专家展开讨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沈湘平主持会议。
沈湘平在开幕式上表示,此次论坛是希望与社会各界共同探讨现代城市所带来的生活方式变革,探究美好生活何以可能。他认为,“最美好的生活就是沉思的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宣传部常委副部长王大广在发言中指出,文化代表的是社会存在,生态代表的是自然存在。两种存在共同构成了人们在城市生活的精神基础。一个美好的城市起码要与四个要素做朋友:第一,与文化做朋友;第二,与环境做朋友;第三,与科技做朋友;第四,与时间做朋友。在追求美好城市生活的过程中,城市发展只要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历史;只要赢得了历史,也就赢得了未来;只要赢得了未来,也就赢得了人心。在物质基础和硬件设施已经濒临饱和的现代都市,要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和皈依感,文化建构和生态建构恐怕是最需要弥补的短板。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教授杨生平指出:美好生活是一个没有上限但却有下限的否定性概念,城市最初发展有实现人们美好生活的动机,但一经起动就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这些规律与逻辑渐渐有远离人们美好生活之势。因此,有必要从以人们美好生活视角诠释的城市精神框定城市发展。城市精神应有三重内涵:一是社会精神,即创造和正义精神等;二是人文精神,即道德与审美精神等;三是和谐精神,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和谐精神。再次,城市精神的落实。包括如下问题:一是根据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和区位特定,提炼和打造城市精神;二是以整体城市精神为基础,优先发展社会精神(尽量将人文精神与和和谐精神渗透其中);三是站在时代与未来发展高度,以历史文化和区位特点为基础,打造城市人文精神,将人文精神既表现在人们行为和生活方式中,也表现在城市建设特点和建筑风貌中;四是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发展空间,正确处理城市历史、现在和未来文化关系。
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研究院研究员朱承强调了人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在城市的美好生活中的意义。他认为,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来说,其“美好生活”必然包括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美好生活既具有私人性的维度,也具有公共性的维度。建设美好生活必须要考虑生活的公共向度,其理由:一是人的社会性存在。二是人拥有公共参与的自然权利。三是良好的公共秩序能保障私人生活的富足与稳定。四是人在公共生活中实现情感与意志的满足。“美好生活”不仅极大的满足人们的生理性需求,还应该包含着人的尊严、价值、理想、情操的实现;“美好生活”不仅是个人的自由发展,也是社会的大同团结。从本质属性、自然权利、秩序保障、情感满足等几个方面来看,人的社会性存在、所拥有的公共参与自然权利、所依赖的良好公共秩序以及人们情感意志的公共指向等因素,导致“美好生活”应该涵摄公共性的维度,美好的公共生活和美好的私人生活一样,必然是“美好生活”建设主要努力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刘成纪倡导“一种建设性的城市美学”。他认为,建设性的城市美学,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理论问题,一是正确认识城市与人性欲求的内在关联,二是认清城市设施作为人的幸福理想物化配置的特性,三是对人工之美的肯定性评价,四是将城市作为艺术作品的放大形式,五是使城市成为人的精神家园。这五个方面,既是现代人选择城市化生存方式的基本理由,同时也为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确立了理论合法性。
此外,美国犹他谷大学教授袁国芳就国内外城市发展的比较作了主旨演讲。从城市的起源着手,袁国芳主要分析了美国城市化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主要特征,并提及城市化给美国社会带来积极改变和产生的诸多空间和社会等问题。他认为,中国应该从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成功道路。
此次城市文化发展高峰论坛还设置了两个分论坛,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晓萌,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张智华,分别主持分论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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