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十年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各城市普遍存在对天然水体和自然滞蓄空间的保护和预留不够、城市过度硬化等问题,加之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城市内涝问题更为突出,汛期“城市看海”现象屡屡发生。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是统筹考虑雨水的留存、利用与排出,统筹解决城市缺水与内涝问题的新理念。
近年来,江西省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水环境治理,大力解决城市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大的问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3.75%城市建成区添“韧性”
围绕“城市建成区44%以上面积达标,县城15%以上面积达标”的年度工作目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及时指导全省各地谋划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省住建厅按照“全流域管控、全方位定标准、全过程植入、全域性铺开”的原则,根据城市发展需求,从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功能需求出发,兼顾水景观、水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在城市更新工作中有机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注重新建项目与改造项目相结合、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相结合,统筹谋划一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制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截至3月底,全省设区市城市累计完工海绵城市相关项目4133个,完工率82.40%;累计建成达标面积789.3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43.75%。
法规制度为海绵城市建设护航
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法规制度,鹰潭、南昌、九江先后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或办法。如,《南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遵循“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统筹推进、实行全程监管”的思路,进一步理顺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从法律层面构建起多部门协作联动的机制。江西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技术审查机制,强化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努力把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建成良心工程。
省住建厅邀请有关专家先后赴鹰潭、南昌、九江三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了解示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运行、规划建设管控、运行维护等情况,落实国家示范工作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资金安排等完成情况。同时,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年度绩效评价细则,以评促建,力争海绵城市项目“建一个、成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