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建设17.09万套,力争所有项目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年内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0.56万套,基本建成0.4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28万户;“农家乐”等农村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的质量安全,将受到重点监管;南宁市、北海市两个样本城市的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自然日以内……2月24日,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据悉,今年全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方面将有多个“重磅动作”。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南宁市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广西将推动城市建设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
继续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建设17.09万套,打造一批示范精品小区,力争所有项目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
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年内新建续建地下管网3000公里以上,力争完成投资165亿元。全面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全区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以上。
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尽快启动自治区级、南宁市和有条件中小城市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污水处理全过程管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巩固全区城市建成区70段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年内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000个。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监督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年内力争14个设区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南宁市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在46个全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继续保档进位。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支持南宁市、百色市、梧州市、贺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体检评估制度。
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降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成本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亦成为今年工作重点。广西将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加快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城市政府的提示、预警和指导。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政策。
因城施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降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成本。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建设自治区级数据共享、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4万套、基本建成9万套。完成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开工9900套、基本建成9600套。
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产业园区、高校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年内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0.56万套、基本建成0.4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28万户。试点保障性住房智能化云监管平台建设。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租赁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违规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整治力度,防范租赁市场“爆雷”风险。
乡村风貌提升 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本”
广西将继续实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农房建设质量将得到重点提升。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主动牵头推动农房管控工作,确保从今年开始农房建设得到有效、有力、有序的管控。特别是列入今年乡村风貌提升任务的“两高”沿线村屯,在这一轮的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中,要成为首批严格实施农房管控的重点区域。严格实施“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加强农房质量管理和风貌管控。重点抓好农村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深化住建领域改革 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更快
今年将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提升改革质效。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压缩至20个自然日以内。南宁市、北海市两个样本城市的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自然日以内。
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办理要件和流程,推动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扩大跨省跨市通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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