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3年全国部分城市(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出炉,梧州市得分80.48分,比2012年提高14.35分;在全国地级提名资格城市中排第43名,排名比2012年提高5位。
据了解,2013年8月,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127个城市(区)文明程度指数进行测评,重点考核部分城市(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2013年重点工作情况,并对最能反映城市文明水平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三个项目开展实地测评,梧州得分分别为:重点工作56.18分,公共环境16.43分,公共秩序5.33分,公共关系2.53分。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道德讲堂建设、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和社会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梧州市还把“创城”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思想道德建设、“清洁乡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升工作水平。去年,梧州市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向自治区推荐陈彩园、杨雪松、易志海、许淑清、石秀平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其中,许淑清、石秀平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结合“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梧州市把制定完善文明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纳入“清洁乡村”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乡风文明。目前,全市863个行政村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推动了“创城”与“清洁乡村”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