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据相关媒体报道,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透露,环境税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正在按程序审核中。目前上报的环境税方案,有望率先对废水和废气两个税目徵税。而根据目前的排污费水平,环境税一旦开徵,每年规模很可能会超过千亿。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北、湖南、江西和甘肃四省将成为环境税的试点地区,其中二氧化碳及污水排放或将成为徵收环境税的主要依据。
财政部财科所的一份报告指出,未来环境税的徵收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选择实施条件成熟,易于推行的污染物徵收。在中央与地方分成方面,以地方为主,地方与中央的比例为8:2。
事实上,靠大幅度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来提高环保效率的作法,起源于战后欧洲经济高速发展期。此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尽管我国目前虽然尚未开征环境税,但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已经征收各种收费项目。可这些经济措施对防治环境污染作用不大,污染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甚至在今年初出现了恶性发作。这表明不管是向企业收取防污费,还是开征环境税,能否解决污染问题仍充满疑问。
环境税是一种惩罚性质的税种,目的是让产生污染的企业为此付出更多代价。假若通过调整环境税收政策,排污企业能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环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无疑是政策制定者所希望看到的效果。但如果有的企业这样想,既然缴了环境税,就买了“排污权”,就不能做到减少排污或实现零排放。这就需要将排污量的多少体现在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标准上,防止企业缴了税反而多排污。也就是说,假如污染大户中的“富人”可以用更多的钱换取对环境污染的“超容”,如此,必然背离靠调整环境税收政策遏制环境污染的初衷。
在调整环境税收政策的同时,更要防止排污企业将所缴纳的环境税在生产成本中列支而计入产品成本,导致排污收费实际上成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从而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步入“企业污染社会负担”的怪圈。
如果因为开征环境税,环保部门就认为对排污企业又多了一道“保险”,可以松一口气,懈怠日常监管,那么,排污企业依然会萌生侥幸心理,非法排污,危害环境。
事实上,今天所出现的严重雾霾灾害,固然有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在经济发展的模式上,长期以来存在严重的偏误。为了追求GDP的快速发展,大量容易产生严重污染的项目被仓促上马。面对污染的后果,在治理上必须投入高额费用,又是这些企业力所不能及的。
在此背景下,开征环境税极有可能与制度设计者的初衷相悖。一方面,开征环境税无疑将加重企业负担,并在客观上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它不仅无助于解决污染问题,反而给排污企业转嫁负担提供强劲理由;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所逼,国内企业面临严峻的困难,政府想方设法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在这种状况下,对污染企业收取排污费,反而成了它们继续污染的“保护伞”,对污染企业开征环境税,也难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环境税征收,社会上并非全是肯定之声,有人质疑,征税真的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
相关部门人士解释,由于环境税的征收对象将更为细化,对于行业污染的约束性也将大大加强。“比如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设置更高的标准,不仅能够强化企业减排意识,还能缓解产能过剩的问题。而且征收的税金统一上缴财政部门,会更有利于资金聚集实现专款专用,切实用于环境保护。”该人士表示。
在侯宇轩看来,环境税征收确实会遇到一些障碍,最主要障碍是技术性问题,即要真正能够准确地测算出某种税率对经济、物价、老百姓和消费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很明显,环境税征收会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在当前经济敏感时期,一旦得出的结论超出可控范围之内,国家很难下定出台环境税的决心。
“与此同时,为了解决中国突出的环境问题,政府不断地出台新政策,但仍然停留在政策层面,还需落实到具体措施上面,环境税开征是从经济手段督促企业环保,政府应做的是切实保障环境税的合法性、强制性,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税的征收。”侯宇轩强调。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保护环境。现如今,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仅仅是开征环境税,就能解决污染问题吗?对此,我们仍充满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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