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城市面貌,补齐“短板”是一方面,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精神、铸造城市品牌,真正实现“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创建目标。
褒善责恶,让市民知荣辱。要让市民普遍具有良善道德观,就必须建立奖惩机制,使守德者受到褒奖且得利,无德者受到谴责且无利。除了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形成外,还必须要启动社会管理系统,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遏制人们的不良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市民观察团等道德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社区等平台,及时发布身边的文明和不文明典型案例,促使不文明当事人矫正自己的行为。
在文明城市建设的实践中,要把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工作好坏的评价标准,把满足市民的各方面需求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这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价值取向。只有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市民对创建活动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从而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文明素养。
公民道德既是社会个体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道德重在从“小节”“小处”“小事”等方面抓起,方能取得良好成效,所以提升未成年公民的文明素养是城市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养成训练是未成年公民道德素质生成的有效路径。教育部门应根据幼儿园、小学、中学各阶段不同特点,按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设置公民道德养成训练的内容,并制定和落实每学年的道德培育目标。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市民精神的培育是根除小市民陋习的有效途径。市民精神的塑造需要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来教育人、感染人,以榜样的力量来诠释市民精神,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以市民精神来规范日常言行,主动克服和纠正不符合城市精神的观念和陋习。
志愿者是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也是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调查显示,凡是有志愿者活动的场所,市民的自律行为明显加强,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应弘扬志愿精神,壮大志愿队伍,完善志愿者组织机构,建立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形成涉及领域多、辐射面广的志愿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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