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我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市成为继哈尔滨市之后的黑龙江省第二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且是中国最北的历史文化名城。这是我市自去年获得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中国爱心城市后,所取得的又一响亮的金字招牌。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衡量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尺,它反映了一座城市在国家历史与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贡献。我市作为北方边疆重镇,在漫长的岁月中积淀了厚重的历史文化,早在1996年就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市之所以能成为中国第12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悠久的历史、多元的文化、丰富的遗存、鲜明的特色,以及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分不开的。如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金字招牌的取得,也向世人展示了我市不仅仅是一座底蕴积淀深厚的古老城市、多元文化融汇的人文城市,更是一座文物遗存丰富的文明城市、基础实力雄厚的工业城市、文化软实力较强的现代城市。
对摘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殊荣,鹤城人向往已久。我们深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把历史文脉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元素,继承、提升和发扬传统人文资源的精华,必将进一步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促进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文化品位发展,从而增强城市魅力,不断提高城市知名度。近几年,我市始终把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事关我市未来发展的大事。早在2007年,市委第十一届党代会就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列为城市发展定位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2012年,我市还把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形成整体合力……在做好申报文本编制、制定保护规划、认定历史建筑和街区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突出打造我市特有的鹤文化品牌,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的各项保障,让鹤城在历史的沉淀中重新焕发靓丽容颜,并最终赢得了世人的瞩目和肯定。
如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终于花落鹤城,让鹤城人倍感欣喜。不可否认的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给一座城市带来的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号而已,更重要的是对这座城市的未来发展的影响深远。因为,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们可以更好地传承鹤城这座城市的城市风貌和地域特色,更好地弘扬鹤城这座城市的城市人文精神和文化价值,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发展城市文化旅游。特别是这一殊荣的取得,将有利于推动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对外影响力,促进我市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对于鹤城人来说,这个响亮的金字招牌,不仅将提升鹤城人的历史自豪感和责任感,更将激发每个人自觉地投入到历史文化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中来,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自觉力量。这种由文化力所凝聚成的城市精神的强大力量,也必将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大发展动力。
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倍加珍惜,保护好、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个金字招牌。珍惜、继承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功在当代,荫及子孙,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更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我们各级政府都应协调好“发展”与“保护”二者的关系。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珍惜、挖掘、整理、传承、规划、保护好我们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资源,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个金字招牌,传承、守护好我们难得的宝贵精神家园。成绩喜人,重任在肩。展望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让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金字招牌更加响亮,鹤城的文化名片更加璀璨,助推鹤城综合实力更加浑厚,鹤城城市发展再登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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