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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积极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

时间:2018-11-09 10:42:35  来源:新余日报 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

  2017年2月,新余市入选国家第一批(第2次)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自启动以来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今年8月,新余市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会上作典型发言,同时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费奖励。

  因地制宜当好设计师

  新余市结合“区域小市”的特点,强化顶层设计,以“六个一”为抓手,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文化消费网络,基本做到了全员覆盖,让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消费资格。 

  搭建“一个文消平台”。开通文化消费智能服务平台,引导全市各类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和商户入驻平台,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与体验,弥补文化消费供给侧普遍不足问题。平台现有会员总数50140,上线消费商品653,入住文化企业124家。 

  创新“一种幸福书屋惠民模式”。按照蒋斌书记的指示,采取“建、改、租、腾、移”等方式建设了59个社区“幸福书屋”,并逐步摸索出“党建+幸福书屋”“幸福书屋+活动”“幸福书屋+培训”“幸福书屋+看护”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惠民模式,让“幸福书屋”真正带给人幸福。 

  打造“一批文化小馆”。引导剧院、书店、咖啡厅、影院、艺术馆、体育馆、文化众创平台、文化产业园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文化小馆”,形成了“文化+娱乐休闲”“+公益培训”“+书吧”“+众筹沙龙”“+名家工作室”等新的文化消费业态。已建成首批20个“文化小馆”。新余慧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文化小馆”半年吸引到馆市民1.7万人次,经营收入340余万元。 

  探索“一条贫困群众文化消费新路径”。一方面“四个一点”降门槛,通过贫困户出一点、帮扶干部帮一点、文消资金补一点、有线网络公司让利一点的方式,降低贫困户(低保户)的收视费,只一方面“两个一半”升补贴,采取专项资金补贴一半,社会力量支付一半的方式,让越来越多人参与文化扶贫中来。新余乡村悦读组织为乡村的学生捐赠书籍,与文消网络平台对接后,经书店让利、文消补贴,优惠幅度达到50%。文化消费对扶贫攻坚工作的全覆盖,直接拉动文化消费3550万元。 

  建成“一批文化服务站”。在全市517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文化消费服务站,通过标准化服务,实现了文化消费服务基层全覆盖。电工厂社区常住人口2.7万人,流动人口0.3万人,试点工作启动前,居民文化消费形式相对单一,每年参与文化消费的居民不超过1000人次。社区文化消费服务站设立后,约有2.6万人次通过文化消费服务站参与文化消费活动。 

  办好系列节庆活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自愿”等方式,鼓励“四级组织”承办节庆活动,对活动经费进行补贴。新余市围绕打造中国七夕节文化品牌,连续几年举办爱情诗词大会、央视综艺七夕特别节目、七夕姻缘民俗文化旅游节和七仙女文化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拉动文化旅游消费增长。

  因势利导当好主攻手

  新余市结合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精准扶贫等国家大政方针,重视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构建了党委政府齐抓、人大政协监督、各级联动、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精细化管理体系。突出政府资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引导作用,出台《新余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对“文化+”模式补贴经费,有效地提高了文化企业和商户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干劲,促进了文化服务和产品快速发展。 

  目前,新余市正在积极争取省文化厅“金杜鹃”文化消费试点专项奖,进一步激励优秀企业和个人。

  因人施策当好服务员

  新余市把全面满足消费者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不断丰富供给主体、供给内容和供给形式,实现了“三个转变”。 

  文化消费供给主体由单一转为多元。2017年规上文化企业53家,主营收入76.03亿元,较上年增加14家,收入增长27.6%。2018年上半年,规上文化企业主营收入29.7亿元,同比增7.3%,列全省第5位。 

  文化内容供给由粗放型转为精细型。文化消费智能服务平台将原本零散的文化消费内容连成线、连成片,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权,既满足各种消费人群的需求,又使文化批发零售业得到快速发展。2017年文化批发零售业消费额为0.18亿元,较上年增长50%;文化服务业消费额为5.17亿元,较上年增长35.7%。 

  文化消费服务形式由被动转为主动。线上发放“惠民卡”,按“需”发放。分别选择公务员、教育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学生、低保户等代表发放“惠民卡”,按“需”给更需要的市民。同时借助“惠民卡”的发放,做好宣传推进工作。另外,线下开展活动,按“意”开展,代表活动的创意、创新,以及文化企业的“意愿”。联合文化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开展了很多的“文消”活动,通过政府的补贴、文化企业及社会力量的优惠让利或赞助,以及消费者的付费消费,达到“三赢”,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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