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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时间:2017-09-27 09:44:10  来源:深圳商报 中国前沿资讯网  作者:宋华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6日在京共同发布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指出,自2014年至今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厦门、长沙、成都。这些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相对完备,政府决策相对规范,法律实施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运行良好,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典范意义。

据悉,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评估团队依据自主研发的指标体系,对全国100个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团队从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行政服务、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等法治政府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面切入,采用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00个被评估城市“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的平均得分为128.15分,平均得分率为64.07%。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至今已有五年。总结五年的评估情况,地方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升,但是区域法治发展不平衡的状况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在哈长、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中原、成渝七个国家级城市群或经济区中,无论是最高分、最低分还是平均分,珠三角区域和长三角区域的综合表现最为优异。

蓝皮书建议,应当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倡导阳光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言行,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感受,敏锐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探索执法为民便民利民机制,提升执法中群众的受尊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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