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演出市场文化消费潜力巨大
电影文化、汽车文化、萨满文化、黄龙府文化、警示文化和反映民族民俗演进历程的移民文化……在文化的兼收并蓄中,长春形成了独特的人文资源和丰厚的文化积淀。近日,随着文化部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中期考察指导工作组结束在长春的行程,我市被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目前,创建路线图已然明确,我市将创新打造文化消费“产品包”,以文化的魅力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优势明显,成首批试点
目前,我市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216家,公共图书馆总藏量463万册,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663家,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筑面积逾15万平方米,有347个社区文化活动室、1656个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试验园区)9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18个……从数据不难看出,“文化城”确有文化消费潜力。
2016年4月28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我市随后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近20个部门,制定了《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长春文化消费设施网络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地区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文化娱乐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均排在全省前列,初步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市场、新闻出版等组成的文化市场体系,这些优势使得我市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创新供给,让百姓受益
伴随着今年年初印发的《试点方案》,我市创建试点城市的步伐提速,相继拟制了近10个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文件,并捆绑推出内涵丰富、惠及百姓的文化“产品包”。例如,征集电影院、剧院、博物馆、美术馆、书店等百余家较大规模合作单位参与创建工作,向市民广泛发放文化消费惠民电子券,引导文化消费;将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并编制长春市文化消费指南;通过鼓励原创文化精品创作,利用不断升级的文化产品促进文化消费升级;着力完善市博物馆、地铁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出有市场前景、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戏曲演出、音乐剧、舞台剧、音乐会、杂技、文化旅游等。
为拓展文化消费业态,我市将实施文化品牌引领战略,结合各地有影响有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充分发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地域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涵,进一步做好长春文化庙会、电影节、汽博会、农博会、冰雪节、雕塑展、动博会等特色主题活动展会,丰富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选择。
大力扶持,打造“文化+”
据了解,去年我市获得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建设文化产品及服务教育平台等,随后,向市财政申报了1000万元文化消费专项资金,目前已立项。
通过设立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专项资金,与国家补助支持专项资金配套,制定系列激励文化消费有效机制,通过政策与资金扶持,推动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积极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以农业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有效引导我市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通过“文化+餐饮”“文化+生态”“文化+体育”“文化+金融”融合发展,使长春呈现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独特的“文化+”面貌。
同时,我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文化消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等重点基础文化设施发挥公共文化引领作用,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和特色街区建设,支持其开发特色文化消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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