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连续驾车行驶不允许,可休息也不能随便找地方。5月27日早上,江西高速交警就查处一起高速路边停车睡觉的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6时许,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民警黄斌在沪昆高速南昌方向巡逻时,在724公里处发现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停靠在路边,没有放置任何反光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在车后方150米处摆上反光锥桶,然后上前检查情况,发现该车车窗紧闭,驾驶员和副驾驶在熟睡中,民警连续敲了几下窗户才将两人叫醒。经询问得知,司机肖某和朋友三人连夜从进贤县开车到宜春去,由于三人只有肖某会开车,在行驶到沪昆高速724公里(南昌南收费站附近)后,肖某精力疲劳,便将车停靠在路边休息。民警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记12分,同时用警车将其引导到收费站下进行休息。
民警提示,高速公路路边停车极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请勿在非紧急情况下路边停车;严禁疲劳驾驶,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请到就近的服务区和收费站下进行休息。(作者单位: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第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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