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昆明市副市长关清华接听“12345”市长热线,通过云南网回答了部分网友的提问。
期间,有网友提到昆明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拆迁了部分具有历史文化的建筑,而城市一旦没有了文化,好比一个空壳。由此提出疑问:“昆明是否有保护历史文化的相关规定,城市的发展必须是否要以牺牲文化为代价?”
关清华在回答时说,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的传承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应当结合起来。要本着规划先行、合理利用、获取双赢的态度,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合理利用和环境营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建设发展中对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的保护和适度的开发,让文化遗产充分融入城市发展,成为一个城市历史延续和文化发展的支点,彰显城市个性。
此外,关清华还介绍,昆明市委、市政府在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非常重视昆明历史文化的传承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让体现老昆明韵味和文化内涵的文物能够得到保护:第一,形成一套文物、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相互联动的文物行政管理机制;第二,出台《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策,构建以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为主体,以地方性法规、政策为补充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体系;第三,加大文物普查和历史文化村镇调查力度;第四,加大文物的申报、公布力度,让更多有价值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及时纳入法制保护范畴;第五,加强文物修缮的力度。通过不断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使文化遗产形成古朴典雅的老建筑与繁华现代的新城市相得益彰、相互映衬、协调发展的新的城市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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